欢迎访问黑龙江省民革网站
龙江民革首页 > 工作动态 > 龙江民革

民革省委关于印发《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来源:省委会宣传联络部

各市委会、省直工委:
       民革省委根据民革中央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经研究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我省《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市委会、省直工委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民革中央十三届四中全会把2021年确定为民革作风建设年,民革省委将按照民革中央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深入践行“四新”“三好”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民革省委根据民革中央印发的《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端正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纪律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严格纪律要求为保障,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通过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努力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一)提高政治能力
       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和考量作风问题,重点解决深化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等问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各级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入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与民革党史;持续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深化对多党合作初心、参政党性质地位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重点解决与基层联系不够紧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团结、务实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道实情、办实事、出实招,密切与基层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狠抓落实把关,形成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三)严格纪律要求
       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红线意识,提高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纪律执行,严格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廉政建设,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廉政教育,不断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底线、永葆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加强机关建设
       切实提升机关工作水平,重点解决干部作风慵懒散松、工作质量不高、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继续建立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规范管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决策。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促进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为履职尽责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从严抓好干部管理监督,提高机关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肯干事、敢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队伍。
       三、主要举措
       (一)坚定立场不动摇,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
       1.深化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为解决作风问题提供思想支撑。
       2.强化日常学习。坚持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将作风建设作为中心学习组2021年一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定期举办培训班、学习专题会和交流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政治学习,推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干部主动学的良好态势,并通过考试、竞赛、答题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3.拓展主题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利用民革党员教育基地、民革党史教育基地、民革党员之家等载体,加强多党合作历史传统教育,继承发扬民革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牢记使命不懈怠,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1.落实联系制度。继续深化民革省委班子成员联系市级组织制度,民革省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联系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支部活动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密切联系广大党员。各市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建立健全相关联系制度。
       2.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述职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检视自身问题。根据民革中央制定的《民革中央关于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各级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增强班子凝集力和战斗力。
       3.提高履职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化措施。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调研期间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学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会、写短文、说短话。
       (三)紧抓廉政不放松,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
       1.强化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谈话提醒机制。设立作风建设意见箱,就作风建设问题接受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
       2.严肃换届纪律。明确制定换届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换届流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3.推进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内容,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构,推动监督委员会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和人员,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配合中央修改完善《民革内部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民革中央制定的《民革党内纪律处分办法》,逐步完善党内纪律处分制度。
       4.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有关活动,加强对政治纪律、廉洁从政等问题的学习培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规矩人、作风上的干净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举办民革处级实职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会,推动地方组织举办相应教育活动,探索廉政警示教育新形式。
       (四)执行制度不打折,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1.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开展机关工作“零差错”活动,全面查找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容易出错的环节,将“零差错”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力争实现文稿起草零差错、会议活动零失误、后勤保障零缺陷。
       2.抓好机关制度建设。民革省委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民革省委机关制度汇编》,提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继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各市委会要根据相关情况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3.增强机关节约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把勤俭节约理念贯穿到公务活动、食堂用餐等各个方面,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民革省委决定成立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谷振春
       常务副组长:薛坤
       副组长:顾福林、栾莹、柳玉滨、匡伟光、姜连生
       成员:董倩、严书战、张福良、刘爽、左洪佳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精心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2-3月,研究制定并印发《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对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全面组织实施,突出活动重点
       1.4-10月,民革省委领导同志率队围绕作风建设工作开展调研,邀请部分市级组织参加,听取意见建议,查找问题不足。
       2.4月,根据民革中央通知要求,开展机关工作“零差错”活动。
       3.5-6月,召开民革作风建设专题理论研讨会。
       4.7-8月,根据《民革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在民革全省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
       5.9-10月,召开民革全省机关建设研讨会暨机关工作表彰会,进一步交流经验、明确方向,促进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11月,全面总结活动取得的经验、成果,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民革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民革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成立相应作风建设年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各级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各项任务。要自行组织好作风建设相关调研,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研究成果,并转化为下一步工作举措。
       (二)坚持问题导向
       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等,深刻检视剖析自身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不足。对找出的问题,要着重分析形成原因,及时整理问题清单,不仅定调子、把方向,还要制定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确保取得实效
       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求形成转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局面。各级组织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每项工作有计划、有推动、有落实。各级组织之间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增强整体实效。
       (四)做好宣传发动
       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注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推广作风建设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向民革省委报送阶段性成果,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