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大庆市委会党员原赫就提升中小学生应急救助能力提出相关建议,原文如下。
一、青少年儿童成长中存在的问题
据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近2万中小学生在交通事故、溺水伤亡事故、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等意外事故中伤亡,平均每天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在消失。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加强青少年安全保障,不仅是社会对他们的保障,自身也要学习相关技能,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二、在校园开展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原因及重要性
(一)目前学校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方面,存在关键理论缺乏、实操空白的问题。在安全教育方面开设了相关课程,但在培养青少年学生自救与互救、将急救知识引进课堂方面还很欠缺,缺乏系统性、经常性教育。纵观小学至高中开设的《生命教育》、《体育与健康》等关联课程,没有设置系统和具体的医疗救治知识与技能学习。数据显示,发达国家普遍在中小学阶段就多次对学生进行培训,世界各国非常重视对“第一目击者”的急救知识培训。
(二)校内也有意外伤害潜在危险因素。在课堂互动教学,课间课外活动,如体育课上学生可能因发生肢体冲突产生意外伤害;劳技课工具的使用也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因此教授学生必要的急救知识非常必要。中小学生接受知识能力和动手能力强,对于所学急救知识,他们会把这些当作一生的储备,防患于未然。
(三)每个家庭也可能有突发状况出现。急救医学界有“黄金4分钟”之说。针对青少年进行医院前急救基础及常识的普及,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方式去应对和处置,不仅使学生们受益,而且还可以通过他们扩散到家人,实现教会一群孩子、安全一所学校、安全一个社区的美好愿景。
三、在校园开展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操作及建议
(一)把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充分保障。各部门协调推动落实,建立学校急救知识教学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普及的时间表,明确普及教育的目标、任务,组织教育局、卫生、红十字会、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进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开展急救知识教育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将各个学校开设急救知识教育所需的教材、模具及师资人力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通过地方立法将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中小学生的常规教学中,尽早出台中小学校开设急救知识教学的实施办法,将“中小学必须开设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纳入到条例条款中,予以明确和保障实施。
(二)完善制定急救课程,体现科学、系统和地方特色。以北方为例,考虑到北方地域、气候特点,注意冻伤伤害,风沙对眼睛的伤害等预防和救助知识,针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如小学、初中、高中等,设计不同的安全教育课程,将不同类型、不同难度的急救知识、应急技能嵌入到课程中。小学到初二,主要对孩子们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让孩子明确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教学内容主要应该是避险和自救。到了初三以及高中之后,真正接触到公民责任课程,重点普及心肺复苏术(CPR),学生们要准确掌握CPR的每一道程序,并熟练掌握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的使用方法。
(三)严格把关教学质量。学校要专设急救知识教育的师资人员,可以是兼职,但必须取得急救知识培训师资上岗证。建议教育局与红十字会、医院联合举办中小学应急救护知识师资培训班,邀请专业老师授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教学关、考核关、质量关,成绩合格,发证上岗。起步阶段,可通过为学校聘请具有应急救助资质的专业人士定期为学生授课的方式,来解决师资配备的问题。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为中小学校配备取得专业资质的应急救助专职教师,使应急救助老师成为学校教师队伍的“标配”。
备注:
该建议已由民革省委报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与民革省委调研部联系,我们将选取精品信息报送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参政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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