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3-05-09
来源:省委会宣传联络部
5月8日上午,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民革省委机关会议室召开。全国人大常委、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民革省委主委谷振春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对会议原则、议程、内容等给予具体指导和明确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民革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张莉主持会议并讲话。民革省委常委、民革省委副秘书长、民革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董倩作2022年度委员会工作总结。民革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民革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福良,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于志勇、王月波、曲占峰、陈婉荣出席会议,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王强、余景涛、刘士新、董晶磊请假。民革省委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讨论通过了《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办法(草案)》《2022年度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并就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下步工作、履职方式等进行了交流研讨。
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董倩代表监督委员会,从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实效,坚持对标对表、强化监督落实,把好“内部监督关”、实现全过程民主三个方面,作了2022年度民革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福良宣读《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办法(草案)》。
张莉副主委作总结讲话,她指出,民革省委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民革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参政党建设的“三个文件”和“五个纪要”精神,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各项制度,围绕省级组织换届,基层组织换届,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核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内部监督工作效能,积极担负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保障了省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监督实效,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参政党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意义,把握工作核心关键,贯彻工作中心要义,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积极思考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及形式,探索开展监督工作的抓手及途径,借鉴总结相关监督经验,创新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民革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对内部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同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机构成员、机关中的民革党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内部监督机构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张莉副主委强调,要深入学习中央三个文件、五个纪要等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有关内部监督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构建清晰的内部监督工作框架,深入研究有关内部监督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对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民革章程》为依据,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秉承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民革内部监督工作,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监督委员会委员,更应严于律己,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及广大党员的监督,做到自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正严谨、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列席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会等重要会议,主动担负内部监督主体责任,贯彻实施相关监督制度,强化对同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机构成员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对违反章程的行为应敏锐发现,坚决抵制,并及时向组织报告;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开展监督,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内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带领广大党员提升履职实效。
张莉副主委要求,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汇报工作计划与总结,要将各市级组织,基层支部的内部监督工作内容融入省委会工作汇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理解内部监督政策,围绕相关政策深入思考,建言献策,依托团结报等媒体发表文章,提升研究能力,助力完善内部监督相关规定。积极收集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省份民革组织的内部监督案例,通过案例探讨了解处理过程和办法,并总结形成案例材料加强指导,提升政策学习与理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