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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

时间:2007-08-26   来源:

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

(2007年3月9日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深入分析了目前形势和民革今年换届工作的任务,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2007年民革进行的各省级组织和中央的换届,是民革全年的工作重点。这次换届调整幅度较大,是继1997年换届以来又一次大幅度的新老交替。如何在平稳完成新老交替的同时实现政治交接,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落实民革中央对换届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继承和发扬民革前辈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他们报效国家、无私奉献的高尚风范,保证民革的事业后继有人,保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得到更好的坚持和完善,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二、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总要求,是使民革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革优良传统入手,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涵和基本特征,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加深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特别是我国政党制度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的认识,自觉抵御照抄照搬西方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信心和决心;为今年民革的换届工作提供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本次教育活动以理论学习为主,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真正学懂弄通,搞好理论武装。针对民革干部党员知识化、年轻化程度提高,思想活跃、接受力强;对多党合作实践的体会、对民革优良传统的了解需要不断加深的实际,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学习:

  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围绕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思想和政策观点,其核心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中,要引导民革广大干部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全面了解坚持和发展这一制度的丰富内涵和具体政策措施,从而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深远意义和具体可行的实践内容。

  要围绕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学习民革章程。要通过进一步系统学习民革章程,认真执行民革章程的规定,发挥章程的规范和约束功能,从党内制度上保证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和政治参与热情统一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来。

  要围绕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学习民革党史。今年是民革成立60周年,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纪念民革成立60周年结合起来,以民革党史生动、具体的史实为教材,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确立到坚持,民革及历代领导人都参与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从而增强对坚持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自豪感和使命感。

  四、本次教育活动要贯穿换届工作的始终,同时要保证教育活动覆盖到所有基层组织,并作为今年基层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要教育广大干部和党员深刻认识以政治交接为主线来实现人事上新老交替的重要意义,始终把是否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政治标准,把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的优秀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形成政治坚定、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广大党员信任和满意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按照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的原则,紧密依靠中共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的支持搞好换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换届中的具体体现。老同志要将在长期多党合作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切身体会和好做法、好经验传下去,要以民革的事业为重,以宽广的胸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与退;用实际行动体现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尚情操,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地完成。

  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换届文件,教育广大干部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民革章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保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切实实施。

  要坚持自我教育、正面教育的原则,不断创新学习的方法、形式,积极探索、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如组织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讲课、老同志现身说法、集体讨论等,创造出更多使广大党员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学习效果。

  五、各地各级组织要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遵循民革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原则,结合本地具体条件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和民革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主线和灵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通过换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谈心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和述职制度,以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各方面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六、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结合起来,把广大干部党员在教育活动中激发起来的积极性引导到参政议政工作中来。在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按照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的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这一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认真负责地抓好本级组织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骨干的学习。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作出表率,中心学习组要组织专题学习,以自身的学习成果带动和促进学习的深入。

  八、民革中央成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民革中央宣传部。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规划、协调和落实,编写和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各级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这项教育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

  要做好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团结报》要安排专版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各级组织的自办报刊要做好组织、发表这方面文章的工作。

  九、本次教育活动到明年2月底告一段落,届时各省级组织要向中央报送教育活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