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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九届三次全委会议决议

时间:2005-04-13   来源:

(草案)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九届三次全委会议于2004年12月17日在哈尔滨举行。全会审议了九届省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和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4年的工作,对2005年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可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会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了民革中央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民革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等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在过去的一年里,民革黑龙江省委在民革中央和中共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参政党的基本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

 

      会议认为,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自觉性,发挥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巩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积极献计出力。要在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民革自身建设,大力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革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民革中央十届三次会议和本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做好2005年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和为社会服务的工作,为完成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深化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对台工作的四点意见,大力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充分发挥民革的优势,加强与岛内的交流和交往,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反对任何分裂中国的图谋,团结一切爱国力量,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

 

      会议号召,全省民革党员要务实创新,扎实工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