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我会按照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核对清查现有固定资产,并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省财政厅要求各省直单位在11月末之前将2008年10月前账本上体现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且需要附带相应的照片。我会认真按照其要求,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整理、登记,并拍摄了清晰度较高的照片。确保了在第一时间、第一速度上报文件,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并且是全省第二家通过审查的省直单位,受到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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