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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买卖:关键在于主动权控制

时间:2013-07-03   来源:

        你小心翼翼地在网上购买验孕试纸,认为所有人都对这件事一无所知,殊不知自己已经悄无声地被销售孕婴用品的商家盯上。每天,我们不停地浏览各种网站,在淘宝上购物;移动互联网的商家也在不停接收着我们的位置信息,准备随时“攻陷”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不再是离散的个体,而变成了彼此关联的实时数据流。

        个人数字信息可以被随意收集、追踪、交易,数据分析正在改变服务、出售产品和投放广告的方式,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一时也成了大家讨论的热点。我们的数字信息,究竟归谁所有?如果可以靠转让自己的数字信息得到打折优惠,你会情愿"出卖自己"吗?

        1美元开卖自身数据

        “与其让那些大公司贩卖我的数据赚钱,倒不如我自己把自己给卖了。”近日,纽约一位软件开发者兼艺术家Federico Zannier在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上发起了一个名为“A Bite Of Me”的项目,在网上开卖自己的私人数据给任何想要它的人,起价1美元。在“商品说明”上他写道:“去年广告产业赚了300亿美元,他们在用我的数据赚钱,我却一毛钱都没拿到。如果大家都像我这样做的话,那些卖家们就会直接向我们购买私人数据了。”

        据了解,从今年2月起,Zannier便收集自己所有的数字轨迹,从网站、聊天记录到照片和GPS数据等,目前已有7GB数据。购买者投入一定的数额,就可以得到一个数据包,里面包含了Zannier最少相当于一天分量的数字轨迹。例如,花2美元你可以得到70个网站记录,500张屏幕截图,500张视频截图,一份GPS数据,一份应用程序使用记录外加所有的鼠标运动轨迹。截至目前,已经有85人购买了Zannier的私人数据,Zannier的数据共卖了1069美元。

        挖掘信息

        不再“理所当然”

        根据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的报告,2012年全球的数据总量为2.7ZB,而加上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各类记载了个人购物、位置等方面的相关数据更是海量。

        过去,只有Google、微软之类的公司能做大数据的深挖,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进入。以沃尔玛为例,其数据仓库里集中了其各门店的详细原始交易数据,沃尔玛利用NCR数据挖掘工具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他们意外发现,跟尿布一起购买最多的商品竟然是啤酒。原来在美国,一些年轻的父亲下班后经常要到超市去买婴儿尿布,他们中有30%~40%的人同时也买一些啤酒。按照这种方法,沃尔玛将尿布和啤酒一起陈列,实现了尿布与啤酒的销售量双双增长。

        以新浪微博来说,新用户注册时已经在《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明确表述:“新浪微博可能会将您非隐私的个人信息用于市场营销,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新浪微博平台中展示或提供广告和促销资料”。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经常打开微博时,会看到一些广告商家的推送。

        除了新浪微博,阿里巴巴则更具数据挖掘的潜力。近日,小梅在淘宝网上给孩子买了“巴拉拉小魔仙”的玩具,当再次打开淘宝网时小梅发现,所有弹出来或在网页上的广告都变成了童装、玩具类,并且专门有“巴拉拉小魔仙”的玩具促销。小梅一方面觉得“方便购物”,但心里犯起了嘀咕:“莫非自己的一切上网操作都被监控了”?

        消费者:隐私与利益之间的抉择

        如今,网上商家通过Cookies记录,再结合其他技术手段,对于用户个人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休闲嗜好等的分析不但轻而易举,而且准确率相当高。图片、声音、文字以及这背后用户的习惯和轨迹构成了互联网上的数据资源。这种无处不在的监控让很多人觉得“失去隐私”。“我买了什么东西、上了什么网站、甚至从哪里走到哪里,这一切信息都要暴露给商家,想想就觉得可怕”。

        另一方面,也有消费者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数据分析后的结果可以提供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内容,可以接受提供相关信息。

        事实上,消费者如果以知情方式来使用自己的数字信息,未尝不是一个好事:通过数据分析,消费者可以作出更正确的选择。例如,通过对开车时的众多情况的了解,可以帮助自己找到最合意的汽车保险。美国的Blue Button项目更可以一键下载病人统一的医疗记录,但关键在于:主动权控制在哪里?

        部分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抗拒数据被分析,“但使用者应该对自己的数字信息有所有权”。正如“出卖自己”的Zannier表示,集合起来的个人数据一旦和个人经济能力数据结合,其惊人的商业价值也将随之而来。例如,如果给出个人的实时位置信息访问权,将可以在附近的12家商店获得30%的折扣,外加一笔一次性的六个月独家授权费。相信不少用户的答案是肯定的。

        拥有对于数据信息的自主权,不但可以提高公众对于私人数据的兴趣,也可以为广告商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交易。

        专家:数据信息财产化尚待时日

        研究机构IDC预测,2020年全球数据规模将达到40ZB,如果把40ZB的数据全部存入现在的蓝光光盘,这些光盘的重量相当于424艘尼米兹号航母;对于地球上的几十亿居民而言,这意味着人均拥有5247G数据,即人均存满10多个500G硬盘。

        据统计,目前大数据所形成的市场规模在51亿美元左右,到2017年,此数据预计会上涨到530亿美元。同济大学法律系专家认为,在信息时代,个人数据因存在巨大的商业价值而面临着被滥用的危险。互联网为个人数据的采集、加工、传播提供了新的手段,同时,又为保护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未来,数据可能成为最大的交易商品。”专家认为,大数据目前在国内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商业价值已经显现出来。“个人数据的所有者是该数据的生成体个人,个人数据的所有者并非不能与别人分享个人数据,而是必须在明确自己的权利与数据使用人的义务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处置个人数据。”

        据了解,我国法律目前对于“数字信息”的财产性没有明确规定。专家认为,在这一方面与立法结合的关键是:独立的个体如何尽快掌控他们自己的数据流。“可以强制要求执行某种数字信息识别声明,以允许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们自身的数据拷贝宣称所有权,并最终让基于数据的交易真正实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