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齐齐哈尔市委会党员郭欣反映,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立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否能够真正实现、效率如何,主要体现在基层治理之中。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基层治理的重点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点也在农村。然而,作为一个拥有超常规的庞大人口、而且地区间的发展极不平衡的社会,我国目前的法律服务及其提供者、接受服务者等又存在着种种明显的分化或差异。
一、现状
黑龙江省司法厅制定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自2021年8月到2023年5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围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全面融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提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组建律师专项服务团队、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推进公证服务进乡村、开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法制保障、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夯实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基础等18项具体法律服务举措。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覆盖乡村,推动智能法律服务快速发展,打造多元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使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为黑龙江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
我省处于一个城乡发展存在巨大差异的时期,法律工作者的分布也存在不均衡现象,大部分法律工作者选择在城市进行执业,很少选择到农村执业,此类分布进一步加剧了供求矛盾。其次,法律工作是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其中专业性最强的是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在择业时也会与其他择业者相同,愿意选择城市地区。即使是在农村进行实践课程的法学院学生,在他们毕业后首选还是在城市就业,而非回到农村。同样,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更加少的愿意选择回到农村。另外,在农村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的工作者多数称之为法律工作者,而非职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知识相对于职业律师有所欠缺,法律工作者的数量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于法律的需要。
三、相关建议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建设,加强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广大村民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建议由律师事务所与村委会结对子,共同全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发挥我省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服务优势。由各乡镇政府协调区县司法局,将各村委会与各律师事务所结成对子,成立各村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定期走入对接的村屯,为村民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