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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期参政议政信息

时间:2007-11-22   来源:

 

参政议政信息

 

第二期(总第70期)

2007年2月

刊首语:

  和谐社会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目 录:

  1、关于加强对阿什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和监督的建议

   2、整饰出租汽车内况 营造舒适乘车环境

   3、建议制定出台大型购物超市客源临危界状态禁购法案

   4、关于应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议

 

关于加强对阿什河流域

生态环境整治和监督的建议

  位于哈尔滨市东面的阿什河两岸原本有着绿色的植被,有着生长良好的树木,是这座城市的一道天然保护屏障,它能起到阻挡风沙、净化空气的作用。然而近年来由于人为的翻地取砂、过度挖掘,已经使得沿河这片地区变成了一个带状沙漠,放眼望去,一块块水塘(由于过度挖掘渗水导致),一道道沟壑,黄沙遍地、满目疮痍,一条长达30多公里的绵延“沙龙”触目惊心。

据调查,位于阿什河沿岸的砂场共有100多家,这100多家个体砂场没有一家有营业执照和开采许可证,全部都是无证开采,他们肆意破坏耕地,翻地取砂,耕地破坏面积多达1000多亩,泄洪区面积达2000多亩,严重的破坏了阿什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2006年,哈尔滨市政府重拳出击,成立了整治阿什河沿岸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的通告》,并取缔了阿什河周边的所有非法砂场,阿什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展开……但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可掉以轻心,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防止砂化死灰复燃,建议如下:

  一、阿什河流域的生态治理工作绝非一朝一夕。根据阿什河流域综合整治远景规划,哈尔滨市将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从水利工程、生态整治、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工程和景观系统五个方面对阿什河流域进行全面整治,而要彻底实现这一规划,将会用上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因此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要加强对阿什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的力度,并应以量化的方式测算出每一年的基本预算及基本任务,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这一预算及任务来开展工作,认真对待每一环节,以防止出现规划最终被搁置或是拖延的可能,实现阿什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恢复。

  二、阿什河流域的非法采砂现象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7月,《新闻夜航》节目就报道过此事,哈市聂云林副市长作了专门批示,哈尔滨市政府也屡次整治,然而一直到2006年春,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数次整治到数次无功而返,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该看到,阿什河流域的整治工作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因此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加强对阿什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每一环节的监督力度,对无作为政府官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防止砂化死灰复燃。

                     民革黑龙江省委

 

整饰出租汽车内况营造舒适乘车环境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区交通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窗口形象。

  哈尔滨是我国北方的重要城市,是黑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连接东北亚国际贸易通道的重要枢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东北亚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的不断加强,哈尔滨已逐渐成为我国对俄、对韩、对日的重要经贸城市,国际影响力日渐加深。随着经贸往来的增多,国内外人员往来也随之上升,大多数来哈外地客商乘坐出租汽车外出办事,出租汽车也成为了展示哈尔滨窗口形象的重要载体之一。

  目前,哈尔滨市运营的出租汽车已逾万辆,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出租汽车的身影,但部分出租汽车的内部环境让人堪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哈尔滨的对外形象。主要表现在:

一是卫生环境差。个别出租汽车配置的座椅套长时间不换洗,污渍随处可见,而且多为涤纶、晴纶质地,不易彻底清洗,灰尘存量大,乘客坐上去经常是灰尘四起,同时,车内存有异味,空气质量差。

二是安全保障系数低。个别装有前后排隔离护网的出租汽车由于种种原因,护网破损、铁角翘起,遇到紧急刹车制动时,后排乘客往往躲闪不及,造成人身伤害。

  以上两种情况虽然仅在个别出租汽车上出现,但却影响了哈尔滨的整体城市形象,建议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发挥出租汽车的窗口展示作用,为来哈外地客商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提升哈尔滨整体城市形象。

                        省直综合六支部

                           荆 燕

 

建议制定出台大型购物超市

客源临危界状态禁购法案

  近年来,大型购物超市急剧增多,各类超市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争夺客源的招数变换翻新、层出不穷,一些超市人满为患,由此引发的超市内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如不能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迟早要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为防患于未然,建议安全、公安、商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立即展开关于大型购物超市公共安全问题的专项调研,制定出台《大型购物超市客源临危界状态禁购法案》,对大型超市内允许容纳的最大客源密度做出科学准确界定,一旦处于临界状态,立即启动超市自动关闭措施,谢绝客源继续涌入,采取应急疏导措施,督处购物者缩短购物时间,减少客源密度,确保购物安全。

                        民革哈尔滨市委

 

关于应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议

  哈尔滨市是2009年大冬会举办地,而且还在争办冬奥会的举办权,但是,与之相应的哈尔滨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却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在:

  1、盲道数量少且破损严重,极大地限制了盲人的出行;

  2、公共场所直升梯数量少且指示牌不明显,给乘坐轮椅的肢残人士带来极大地不便;

  3、大型商场和公共场所很少有轮椅通行缓坡;

  4、公共卫生间面积小,设施不完善,没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间。

  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障人士和弱视群体创造便利条件。一要提高全社会对弱视群体的关注程度,制定法律并严格遵守;二要依据法律,完善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同时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民革哈尔滨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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