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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大庆市委会优秀提案之五

时间:2008-12-07   来源:

关于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因装修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影响人民健康的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国际上一些室内环境专家把室内空气污染列入对公众健康危害最大的5种环境因素之一现代人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


  室内甲醛、VOC(含苯)、氡和石材、瓷具放射性物质都严重超标。室内空气污染的始作俑者,大都是房屋的的建筑或装修材料。为此,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一、完善地方法规制度,理顺条块管理关系。必须制定长远规划和完善的法规体系,规范家装材料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使其尽快走上无公害化的轨道。建议设立直属市政府且具权威的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局,以强化建设部门为核心的管理体制。

  二、健全建材与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质量监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建设、环保和质量监督部门可联合执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配备快速监测仪器,负责各地相关产品的质量自检;定点批发市场和专营区应建立相关产品监测点,随时进行质量抽检,加强检测监管力度。严禁产品定点销售大市场或店方出示检测报告代替第三方检测报告。质监部门对市场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在报纸上发布监测公告,指导消费者科学选材,对装修企业也必须实行室内环境质量监督和检测。

  三、城建和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绿色装修的环保意识。应加大科技投入,组织科研、教学,推广和生产部门的力量加强无公害绿色环保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产品开发。抓好对生产者的培训工作,提高生产销售人员的素质。

  四、积极促进和扶持无公害无污染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和经营。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推广市场准入制度,严历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实现优质优价保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五、加强对公共建筑物和住宅的环境检测工作。新建楼堂馆所办公楼、住宅楼、医院、学校室内环境不达标不得验收,室内环境水平要作为星级馆所、学校等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验收合格由相关职能和检测部门发放绿色装修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