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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政府采取房、地一体招标的方式降低房价

时间:2008-12-30   来源:

  近年来,房价高涨已成为百姓怨声最大的问题之一。造成房价飞涨的重要原因,一是土地供应不足、价格连续上涨;二是房地产成本不公开、垄断造成暴利。为此,要调控房价,政府必须改变过去对土地供给采取招标、竞拍而不断产生新的“地王”,造成土地价格上涨,进而不断抬升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方式,而应采取房、地一体招标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即对土地开发的招标,不是按谁出的土地转让费高就拍给谁,而是在固定土地转让费的基础上,按土地开发后谁出的销售房价低,土地就给谁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在房、地一体招标中,政府收取土地转让费的方式可以有两种,一是采取专家定价的方式,二是采取按上年同类地块平均价格定价的方式。这样就可以使政府的土地收益直接让利于民,而不是让百姓成为高房价的受害者。开发公司在房屋建成后,必须按招标、竞拍时确定的价格销售,否则则是价格违法,由物价部门给予严厉处罚,甚至取消其今后的土地招标、竞拍权。这样,政府就可以在不违反市场机制的原则下,有效调控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