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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自主创业的建议

时间:2008-10-28   来源:

民革黑龙江省妇女工作委员会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目前,哈尔滨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要加快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应该着力培育创业主体。为此,我们就哈尔滨市自主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如何推进哈尔滨市自主创业的建议。


  一、哈尔滨市自主创业的现状

  几年来,哈尔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开展了旨在帮助广大劳动者掌握创业知识和技术,提高其自主创业能力的创业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项目开发、专家指导等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小额贷款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初步形成了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将创业政策扶持与创业服务有机结合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和有效地推进机制。使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成功创业之路,造就了一大批“小老板”、“小企业家”,涌现了面食店经理王英、宏城医院院长佟小鹰等创业带头人,带动了数以万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了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对稳定我市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创业培训工作的不断发展,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创业培训基地8家,其中市区6家,县(市)2家,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妇联职业培训中心、工程学校还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培训基地。哈尔滨市已初步形成教法科学、管理规范、保证质量、适应需要的创业培训体系,基本上能够满足创业培训的需要。同时,哈尔滨市组建了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中心”设有创业项目展示厅,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前景好的项目,并组成了有32名专家的创业培训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广大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税务减免申办、小额贷款政策咨询、后续跟踪扶持的“一条龙”指导服务。2003年以来,哈尔滨市每年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目标,累计创业培训3万余人,创业成功率达到40%以上,带动了5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市累计拨付创业培训补贴资金1800余万元,小额担保贷款2.59亿元,惠及13787人,其中2007年8106万元,惠及3260人,减免各种税费4.3亿元,推进了创业工作的开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不断扩大政策惠及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三是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创业活动。四是部门联动,发挥政策综合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创业意识不强。受传统的就业观念的影响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选择观念陈旧,等、靠、要思想相对严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于现状,怕有风险,只想稳定就业,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还存在“大钱挣不来,小钱不愿挣”的观念,农村富余劳动力存在小富即安的观念,“只求吃得饱,不求吃得好”,不愿主动走出去谋业、创业。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大。现有的政策对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发挥的功效还不够大。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小,最高不能超过3万元,且不允许二次贷款。如今物价不断上涨,企业成本增加,3万元的贷款显得太少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银行等多个部门,由于相关部门之间责任和权力不够统一,使工作推进机制不够协调、不够顺畅,影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奖励优秀创业人员活动还没有形成制度,且奖励金额每人只有2000元,与外地相比,这个数目太少了,激励性不强。

  (三)自主创业人员层次低。主要是那些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员受文化知识水平、职业技能等条件的限制,虽然参加创业培训,但创业技能还是相对较弱。难以实现创业,创业成功率低。即使办了小企业,由于经营水平低,管理能力弱,难以为继,稳定性差,带动就业效果不大。


   (四)小额贷款还款率不高。随着小额担保贷款还款高峰的到来,不良贷款呈上升趋势,并且目前已经成为阻碍哈尔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的突出难题。截止2007年末,市区内个人不良贷款达2037万元。不良贷款率已超过警戒线,如果不良贷款率降不下来,可能会出现持续停贷的情况,将会影响哈尔滨市自主创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建议

  今年是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一年。为此,哈尔滨市应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坚持实施发展经济拉动就业,落实政策促进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提升素质稳定就业,强化援助推动就业,优质服务推动就业,城乡统筹扩大就业的工作思路,努力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打造创业文化,增强创业意识。一是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提倡和培育创业文化,把自主创业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深入开发民智,有效利用民资。二是大力开展创业文化教育,把创业文化教育作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职业教育和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引导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强,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企业文化教育,引导民众改变“等靠要”、“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弘扬自强不息,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精神风貌,积极投身创业实践。三是大力宣传创业文化。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其它形式的宣传,把自主创业的意义和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民众自找出路,自主创业,自创市场,自我发展。四是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和导向作用。向全社会开展评选创业优秀人员活动,建立优秀创业人员奖,对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人员给予奖励。不断宣传自主创业中涌现出的好典型,用这些活广告带动创业更有说服力。

  (二)提供政策援助,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由限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创业人员。二是适度提高贷款额度和延长还贷年限。结合实际,建议由原来的小额贷款3万元调整为5万至7万元,还款年限也应适当延长;对于能够按期还贷、生产经营状况和信誉比较好的创业人员,允许申请二期贷款。三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激励机制,对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任务目标的部门及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创业发展基金。利用再就业资金、社会援助、自发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门用于为创业者提供短期融资的创业发展资金。让自主创业人员能够利用这些政策,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挥监督部门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虽然对自主创业人员有宽松的政策,但是有关部门还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自主创业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对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使企业能够及时还贷。二是监督社会上乱摊派现象,帮助自主创业企业抵制外部的干扰,让企业正常经营。

  (四)加强培训,提升创业能力。一是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到社会各类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军营”等适合不同群体特点的创业培训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培养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创业师资培训,开展各种教研和培训活动,建立创业培训教师考核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不断壮大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素质,满足创业培训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创业培训内容和方法。在完成规定课程基础上,从本地和创业人员的实际出发,增加突出本土化、个性化的实际案例等辅助材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提倡开门培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介绍创业成功的经验。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实用性,保证培训质量。

  (五)加强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一是服务体系网络化。将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建立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创业服务网络。二是服务内容多样化。要不断完善“一条龙”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三是服务方式多样化。根据创业人员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服务。在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设置专门的场所,由专家对创业人员提供面对面或上门的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指导服务网站,将有关创业的各类政策、信息建档立库,便于创业人员自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