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黑龙江省委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表现形式,户籍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
自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来,中国形成了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于是,多年来,我国公民的户口分为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中国人被分成了两类,城里人和乡里人。这两类人在就业、教育、医疗、婚姻、福利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待遇差别,这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一种户籍歧视。这种不平等和歧视带来的社会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且不说它怎样割裂了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阻碍了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带来了多少城乡矛盾,单是由其产生的待遇差别便伤害了许多人的自然情感,影响了诸多人的命运。目前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失业、救济、补助等,而农民的生老病死却几乎没有保障。
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可能容忍城市和农村人口在权力、福利上如此严重的分割,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市场化进程,使户籍制度有所松动,据有关统计,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正在每年以1%的速度增长,已由1990年的18.9%上升至2004年的40%,到2020年将达到60%,人口的快速流动使得城市和农村人口联系得更加紧密,但其核心制度依然相当稳固,户口仍是一种身份和资源享有权的确认。为此,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冲破户口藩篱,推进户籍改革已迫在眉睫。2007年,有关媒体进行了一次有11168人参加的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有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尽管该调查样本可能存在一些偏差,但高达九成的赞成率却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户籍改革的民意基础已经成熟。
当前,地方已经进行了很多试验。户籍制度改革在郑州、东莞、江苏等十多个省市的城市政府已经进行,我省的齐齐哈尔市也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改革中,齐齐哈尔市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并使新入居民享受与原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待遇。齐齐哈尔市是我省的第二大城市,共拥有567万居民,它的先行将为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提供一个良好范例,以此为基础,全省的户籍制度改革也应随之展开,以更好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建议如下:
一、参照《齐齐哈尔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制定全省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以确保改革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
二、在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当允许各地有不同的模式和不同的探索,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按照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等,有快有慢,稳步推进。积极发展小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在大城市如省会哈尔滨市的户籍制度改革上则应逐步进行,不可急于求成。
三、改革内容上,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打破户籍管理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模式,遵循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如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作为基本准入条件),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地居民户口”,并登记落户居民享受的政策待遇。
四、建立健全平等的、基本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应只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更为重要的是要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其他功能,抹去横亘在农民和市民之间的收入和各种福利差距。应从社会管理制度入手,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平等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特别需要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真正实现公民的平等。
五、改革的进程中,还要辅之以必要的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民一旦大量向城市涌入,必然会引发如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城市公共资源紧张的现象,出现“僧多肉少”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在教育方面,极易引起资源短缺,引发矛盾,郑州的户籍改革便是一个例子,它引发了对教育的冲击,因此,经济社会配套政策尤其必要,必须要保证城市公共资源及服务与户籍制度的同步性,做好各项资源的规划与配置,以更好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