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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努力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时间:2007-08-13   来源:

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继2005年初《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制定下发之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工作的又一重大创举。《意见》总结历史、放眼未来,充满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显示出了中央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坚强决心、空前力度和深远谋划。《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中央《意见》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为基础,对我省近年来政协工作、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丰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我省实际的、积极可行的具体措施: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为多党合作和各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目标。《意见》和《实施意见》中关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与此完全一致的,充分彰显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独特优势和地位,是社会和谐的象征和缩影,也是促进政治和谐、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纵观两个《意见》实施以来,我省的政协事业、多党合作事业、民主政治建设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局面。民主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参政议政的领域更加广阔,政党关系更加和谐,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热情也空前高涨。

   一段时间以来,在参政议政的工作方面,各民主党派一直都有一种“监督无用”的片面认识和怕“越位”、怕“添乱”的消极倾向,《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出台,打消了参政议政工作者的这种担忧。两个《意见》都对参政议政的性质、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政协对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意见》的实施,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使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我国的独特地位和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荟萃了大批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的名流贤达,集中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学有专长、知识渊博,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和科学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他们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能够使各界群众的政治意愿得到更及时、更通畅、更有序的表达;他们联系面广,信息量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他们来自各个界别,站在局外,能够使参政议政工作更具有可靠性和权威性。因此,人民政协如何搭建好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为各界人士更好地建言献策提供条件则是至关重要的,也应是政协工作的重点。

   参政党的参政议政,除了直接在国家政权机关发挥作用以外,更大量的工作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各自党派的优势,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反映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为执政党和政府化解矛盾、协调关系、提供决策依据。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颁布,为这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意见》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协作和配合,对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颁发,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民主监督畅通了渠道,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能够按照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民革省委在深入研究两个《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建立一支力量强、素质高、影响好的队伍的目标,在做好民革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培养党员们服务大局的能力、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努力提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质量,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为了更好地贯彻两个《意见》的精神,使政协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作用,为和谐龙江的构建和黑龙江省“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贡献力量,提出三点建议:

   一、在知情环节上,健全制度。知情是政协及民主党派

   参政议政的重要条件,以往也有情况通报会,但多是内容多、涉及面广,有的针对性不强。因此政协应借这次大好时机,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应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会,或请分管工作的领导就我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工作进行专题通报,如“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旧区改造与城市建设”等,这样,政协及民主党派可以事先根据自己所关注的重点选择专题,深入调研,了解情况,这样参政议政就能更加有的放矢,切中实质。

   二、 在宣传上,加强力度。目前社会上对政协与党派的

   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知之甚少。这同政协与党派的政治地位是不相称的。在做法上,应加强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善于借助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政协可以主动同省各新闻媒体联系,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等媒体联合开办谈话类节目和专题节目,邀请政协委员和各党派的有关专家、学者,就百姓关心的话题进行访谈,针砭时弊,激浊扬清。使政协和党派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广为人知,使全社会都来支持并参与政协与党派的工作,形成千军万马共图大业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把各条战线、各个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龙江构建的宏伟目标上来。

   三、在反馈机制上,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完善参政议政

   反馈机制,不仅是衡量参政议政实效的根本措施,也是检查建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关键所在。政协应更加注重提案、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办理、解决和落实的情况,在跟踪建议的采纳程度,实施效果方面进行探索,增强提案、建议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实效和作用,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真正能够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排忧解难。政协应建立一个常效及问责机制,对重点提案采取超常措施,强化后续对接工作,使提案人和承办单位能面对面交流,使重点提案发挥更好作用,如建立类似于听证会的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