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很多修路、修桥的再建工程修了建、建了修,为什么建了修、修了建呢?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这里涉及到很多问题:1、施工单位的工程款,2、建设主管单位的利益,以种种原因扣发工程款,不管工程质量只抓工期,干的都是形象工程。过去所说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而现在说的是百年大计、金钱第一,不给钱、不上贡什么工程也不发包。
多角度观察哈市目前最大的文昌桥筹建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中,因为建桥必须打桥桩了,因为现在桥桩都是水泥导制、铁架子都是焊的,可是焊铁架子的电焊工都是农民工,焊接质量不言而喻,这些农民工是否经过培训都有资质证书,最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模拟建议:工程的主管方承担主要责任(70%)。施工建设单位承担次要责任30%。
解析:为什么工程的主管方要承担主要责任呢?因为主管方代表政府来做的主要工程、而下发包给施工单位,发包完事后只是督促施工时间,不管工程质量。以各种借口扣发施工单位的钱,所以施工单位没有钱来买建筑材料只好偷工减料完成工作不管质量。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坚持、经常下去到施工单位走访解决正在发生或未发生的问题,为国家为人民长远的利益建设一个千古流芳的工程,别让后人骂咱们政府,只管挣钱干形象工程。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稳定!
(省直教育一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