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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防灾教育尽早列入黑龙江省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内容

时间:2010-07-29   来源:

  我国的防灾教育十分薄弱,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防灾意识不够,例如学校对防灾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再有就是社会防灾应急体制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没有建立完整的防灾应急体系。社会各级和学校对防灾应急预案缺乏了解,缺乏实际防灾、减灾的经验,预案演练不够。三是防灾、减灾的科普知识宜传不够,社会大众,特别是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都不同程度地缺少必要的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例如,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剧场火灾酿成的300多名儿童失去生命的惨案,如此严重的事故背后,逃生者拥堵逃生通道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逃生时没有良好的秩序,没有逃生的训练,没有临危不乱、不惧、不抢的素质也是原因之一。         

  现阶段,中小学防灾教育的内容应被尽早列入教学内容,并加入模拟训练等实际演练的内容。设定成为每年学期都有的课程。可针对高年级的孩子除防灾自救教育的同时,开展救护知识的普及。这样使孩子在抗灾、自救方面得到全面的训练。

  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我救护的知识和能力,往往会成为自然灾害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做好中小学防灾教育对于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很重要的。对学生的防灾教育,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阶段特点来进行。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状况不同,应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为原则,通过一定的学习达到能够增加学生的自我保护和救助能力为要求。

  同时,要把知识学习和实际演练相结合。比如:在各地方消防部门应专门设立相应的防灾教育中心,由专人负责到学校、单位讲解消防知识,并指导各种防灾训练和演习。又比如:学校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防灾教育和防灾演习,包括灾害的基本知识讲解、灾害时的避难演习等,同时还包括灾害发生时如何将学生安全交接到家长手中等具体措施。消防员和交通警察则应分别到学校给学生开设消防安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使孩子从小开始进行防灾教育和安全意识的普及。

     

                          省直综合六支部   赵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