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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监督、从重处罚——关于加大监督查处餐饮业假发票的一些建议

时间:2010-08-07   来源:

  税收是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发票作为税收的载体、凭据,理应受到严格的监督管理,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人甘冒风险制作、贩卖、使用假发票,不但使国家的税收严重流失,也使很多消费者深受其害。治害应以重典,对于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社会现状:

  很多饭店或其他商服场所,为逃避税收使用假发票,甚至公然违背法律法规,拒绝向消费者开据发票。致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消费者因无法得到发票而无法报销,更无法享受国家给予的缴费奖励——发票兑奖;拿到假发票更是无奈,有消费者拿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的假发票回单位报销,最后被单位认定为虚报账目,因此受到处罚。

  具体措施:

  针对此类现象,国家应通过从严立法,加强执法手段等手段逐步封堵税收流失的漏洞。

  从严立法、加强执法:现在国家对于制、售、使用假发票的惩处力度还很轻,致使某些人铤而走险,不惜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获以取更高的非法利益。若国家拿起法律的大棒,加大处罚力度,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接到举报,立即查处;对于使用者、包庇者重刑处理,使举报者能够信赖政府。采取严厉的措施对待这一危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也将为其他行业的制假贩假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网上查验发票:变更发票制作方法,增加防伪码,设立网站,将现有餐饮类发票改为网上查验。比如消费者在政府设立的网站上输入防伪码后就可以清楚的查询出所持有发票的面值、出具单位、购买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等信息,使消费者更方便的知道自己手中发票的真伪;加大奖金上限和奖金普及率并于网上直接开奖或按时间段开奖。

  加大奖励机制:对于举报拒开发票、使用假发票的营业场所的群众进行优厚奖励——退还发票面值的现金并加以额外奖励,使群众有兴趣参加监督举报工作,“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

  加强宣传,普及维权意识:通过公共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室外广告、传单)、组织现场宣传会等手段,向消费者推广普及消费后所要发票的维权意识,动员公众的力量,让制售使用假发票者陷入到“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维护税收的稳定和完善是国家发展的必要手段,提高收税的征缴力度,增加国家的收入将促进国家的发展。通过对餐饮业发票的治理,逐步推广到更大范围,将对完善国家税收体制,增加政府税收,促进国家发展起到长远的意义。

                            省直综合一支部    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