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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播电视部门严格电视购物广告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0-11-24   来源:

电视购物是从美国开始崛起,而早期在美国约有12个购物频道,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才成功的商业化。1982年HSN(Home Shopping Network)全世界第一家电视购物公司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诞生,随即席卷全美。

台湾无线快买公司于1992 年成立,是台湾电视购物频道市场的先驱,紧接着1993年万里达传播公司也成立了购物频道,而后一直到1994 年底止,台湾电视购物频道约有200多家,接着新视线购物频道于1994年开台。

在1992年广东省的珠江频道播出了中国大陆第一个购物节目,1996年大陆第一个专业的购物频道北京BTV开播。在中国已经有17年的历史了。电视购物相比较于网络购物,有着其天然的优势。电视频道在中国的权威性很高,其品牌的美誉度远远高于任何一家商业网站。另外,电视频道可以开办网站从事电子商务,并通过电视+电话(短信)+直邮目录等多种方式满足用户的购买需求,但网站则不能开办电视频道。而电视购物频道卖场直播的巨大感染力也是网上购物所不具有的。

  但是,现在你随便问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对电视购物广告无不深恶痛绝。

  笔者平日特别爱看电视,相信每个观众都有一个同样的感觉——每天海量的电视购物广告,尤其是深更半夜,购物广告铺天盖地不论,而且一播就是很长时间,换一个频道,依然如此,由不得你不看。

  仔细看看那些电视购物广告,确实特别诱人,产品一好百好,价格一降再降,说的天花乱坠,水能点灯,目的就是让观众心动之后立即行动,立马订购货物,因为有时间限制与数量限制,唯恐晚了一步,被其他人买走。由于在正规的电视台做广告,许多上了“星”的电视台本来收视率就很高,因而被迷惑的观众不计其数,好在本人明察秋毫且具有一定的“免疫力”,从不为某些产品所动,但全国这么大,对某些商家来说十网打鱼有一网收获就足矣,电视购物越来越火得原因或许正在于此。

  电视购物这种方式本身没有错。在当今社会资讯发达情况下,电视购物被称为继零售、超市之后的第三次销售革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巨大成功。

  针对电视购物广告面临的诚信问题,应尽快对电视购物广告和购物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引入事先资质审查,选择经营规模大、没有劣迹的企业,控制商品质量源头,防止其不健康发展。

  对于电视购物公司的市场准入、事后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

  电视购物并非洪水猛兽,电视台承接此类广告本身也没有什么过错,问题是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有没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作出硬性规定,被电视购物蒙骗的消费者,其损失理应由相关电视台赔偿,以此督促电视台把好广告源头,此乃上策也!

省直综合一支部  王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