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绥化市委会反映,去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国庆节期间按国家、省、市委组织省市级各单位、企业、街道社区和临街商铺住户悬挂国旗,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充分体现了全省、全市人民的爱国情怀。节庆过去几个月了一些仍在悬挂的国旗程度不同地出现破损、污损、褪色、缠绕等情况,更有甚者出现国旗缠绕在树上、杆子上和落地等情况,让人瞩目惊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为此建议:
1、相关部门迅速发出通知,对悬挂国旗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应收尽收、应换尽换,保持国旗清洁、完整、鲜艳。
2、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按照《国旗法》第四条只规定,担负起国旗监管任务。
3、加大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进行《国旗法》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国旗、尊重国旗、爱护国旗。
4、每逢重大节日或活动需要悬挂国旗,在节日或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必须要对悬挂国旗的单位、社区、商铺等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一些不正确的悬挂行为进行纠正,养成公众严肃对待国旗、正确悬挂国旗的意识和行为。
备注:
该建议已由民革省委报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与民革省委调研部联系,我们将选取精品信息报送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参政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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