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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选登】民革绥化市委会提出:关于规范有序开放地摊经济的建议

时间:2020-06-11   来源:省委会调研部

       民革黑龙江省委常委、省政协委员、绥化市政协副主席、民革绥化市委主任委员吕艳艳反映,全国“两会”后,地摊经济一词被推向热搜榜,一些地方表示对地摊经济持支持态度,一些城市积极行动,久违的烟火气在一些地方渐渐升腾。这是统筹防控疫情和恢复经济复苏的信号,是拉动内需解决就业的有益尝试,通过准许、支持地摊经济使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压力得到缓解,因疫情导致的困难群体得以自救。

       然而地摊经济只是消费经济的一种业态而非全部。地摊经济是城市生态的一部分,虽然有其合理属性,但无序开放地摊经济,搞一刀切、一风吹会给当前防控疫情和城市治理埋下重大隐患。放开地摊经济不等于放开责任,不等于放弃治理,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地对待开放地摊经济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统筹地摊经济和常规消费经济业态刺激复苏发展,不厚此薄彼。政府通过让渡一定的公共利益(道路空间、公共秩序、市场机会)在权衡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宽容地摊经济,稳就业、保民生。要防止过度热情,用力过猛,导致市场主体利益失衡。

       二、统筹放开搞活地摊经济和防控疫情工作。要确保经营场所、经营者、消费者扫码、测温入场(集),确保摊位间、人群间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及时处置消费者、居民投诉相关问题,做到有举报必查,违法必究。尤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摊经济放开后的集市疫情突发预案,确保不发生群体疫情防控事件;

       三、政府要确定地摊经济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联合执法。要事先搞好勘察规划确定设摊地点,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及闲置用地来设立临时地摊经济经营场所、集市或跳蚤市场。在显著位置悬挂临时地摊市场和安全标志。对摊位进行编号登记,确定开放时间、管理原则,明确经营者在产品质量保障、卫生、交通等方面的责任并发放占道允许卡,尽可能减少对市容环境、居民生活、道路交通的影响;

       四、政府可以在试点的基础上有序拓展集市数量,坚持对从业人员登记入场原则,采取网上在线申请登记。与从业者签订责任状,加强从业者的自律,引导从业者自治。支持小店开展“外置摊位”经营,对“外置摊位”的时间、实施精细化管理,允许越门经营。在实践基础上培育夜间经济主题社区,打造夜间经济文化品牌,引导各消费业态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备注:

该建议已由民革省委报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与民革省委调研部联系,我们将选取精品信息报送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参政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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