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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选登】关于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审的建议

时间:2021-06-03   来源:省委会调研部


民革省直民主监督支部党员赵景林、刘跃秋反映,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三资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异军突起,使得市场经济格外活跃,用人机制灵活、人尽其才,社会效率得以大幅提升。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从事一份主要工作的同时,兼职做几份工作,个人收入明显提高。

与此同时,也派生出因为利益推动而弄虚作假现象。例如,企业参加年审、评估或者某个项目的竞标,有关部门需要了解这家企业的技术实力。为此,在审查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资质也在审查范围之内。由于体制外单位员工的个人情况,如学历、职称以及个人所获成果,有关部门并不掌握。于是企业就搜集来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将这部分人以员工的名义,编入公司人事档案中并上报有关部门。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确短期内曾经为该企业提供过技术服务,而后早已解除雇佣关系。但是,一旦材料落入公司人事部门手里,这些人就变成企业花名册上的正式职工了。

这样做的危害是:

一、项目质量得不到保证。所报专业技术人员的实力与实际不相符合,企业可能承接自身没有能力承担的项目(任务),导致项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容易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

二、不利于诚信社会建设。在当事人不知情或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盗取盗用了别人的身份资质是一种欺骗行为。如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以及某项技术专利、专家称号等,当事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保证企业提供货真价实的服务,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市场招投标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使科技人员通过个人努力奋斗得来的学历、职称、技术专利和科研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报酬,建议对于企业提质升级、年审、评估或参加社会公开招投标活动时,所上报的科技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年审,增加本人知情环节。具体建议如下:

一、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联合年审,实行数据共享。

二、知识产权管理局应关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以避免有企业无故侵占个人利益,盗取盗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年审时要求本人提供佐证材料,例如可以手持证书原件录制的小视频等。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对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备案制,根据不同行业,规定兼职岗位最高数量限制,以杜绝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顾社会责任、以出卖本人资质获取收益的现象。

四、国家税务局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兼职岗位数量和收入数量收缴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出现兼职专业技术人员逃税漏税的现象。

五、技术监督局应甄别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备情况是否真实可信,掌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水平,为市场公开招投标审核做好辅助工作。

六、科技厅应认真审查所有科研单位上报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名单,核实是否有虚报情况,避免国家科研经费流失。

一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是一个持久的过程,任重而道远。为了加强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必须对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进行监管。专业技术人员贡献的有无和大小,决定着企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水平,决定着企业产品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审,无疑是对此查缺补漏、拾遗补缺的一个有益办法。

 

备注:

该建议已由民革省委报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与民革省委调研部联系,我们将选取精品信息报送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参政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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