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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乳品安全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时间:2007-08-16   来源:

 

  2005年6月,国家审计署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10家中央企业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有两个对比数字十分耐人寻味,通过审计查出这些企业转移挪用、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但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却高达145亿元,比16亿高出9倍之多。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浪费资金超过4000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由于决策失误,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日趋复杂化、多变化,传统的决策方式在新形势下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决策者必须要有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远瞻的视野、更加理性的方略,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有效,才能使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系统性、时代性、持续性、人本性、时效性来指导各种决策,完善决策机制。为此,我们建议:

  一、明确权力的界限。

  权力不明,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纵观诸多决策失误,政治氛围越浓,党政领导集权越大,决策失误往往也就越大。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决策质量,应对政府、领导的权力予以划分,例如,被称为列出了国内首份市长“权力清单”的邯郸市,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逐项清理,最后只保留了市长93项法定权力。列出“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将使得权力的运作、职责的履行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权力持有者会依法行事,公众也可以据此对权力持有者进行监督,这将会减少权力的滥用,进而,减少决策失误。

  二、建立完备的决策监控预警体系和决策失误防范机制,对决策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在项目进行当中,一旦出现问题,预警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亮起红灯,提醒政府马上审查,解决问题。这样,可以避免和降低政府决策失误的成本和风险,避免问题进一步蔓延。同时,应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为主要审计内容基础上,将有关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统筹列为审计内容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注意揭露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争取将决策失误在执行阶段就揭露出来,以推动政府部门提高决策工作的实效。

  三、建立决策“问责”长效机制,对决策效果进行跟踪反馈。

  目前,决策失误的现象在全国地方普遍存在,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在谈到领导“责、权、利”的时候,往往只偏重于“权、利”而忽视了“责”。从权力、责任对等的原则来说,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必须把防范和追究违法决策列为纪检、监察、司法机构的工作重点,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起决策“问责”机制。此外,一项决策的实施可能需要几年、几十年或是更长的时间,那么决策所产生的效果也将要通过较长的时间来检验,因此,建立起决策“问责”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因为时间久了,当初的决策者已经离开了岗位,决策者的初衷良好或是一些其他的原因而放弃了对其决策失误责任的追究,因为无论什么原因,官员都应该对人民及其政府负责,对其所决策的事件负责。

  四、建立政府决策失误赔偿(补偿)机制。

  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比如某前任市长要建一个大广场,招商竞标已经完成,投资者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工程前期准备,可是某新市长一上任,发现此决策有问题,就否决了这个工程,而投资者所得到的,可能仅仅是一句无关痛痒的道歉,甚至连道歉都没有。这种政府的决策失误,或是政府决策的朝令夕改的事件在我国屡见不鲜,常常给百姓或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这种事件,政府往往只是对决策失误的官员进行惩处,而对其中百姓或投资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不闻不问,完全由百姓或投资者自行“埋单”。这不合理、也不公平,它不仅无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问责机制的完善,而且给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巨大损伤。因此,建立政府决策失误赔偿机制,由政府向受损失者进行经济赔偿或补偿,让政府来为自己的决策失误“埋单”,是应该的,而且也是必须的。

  五、加强决策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建设。

  决策必须科学化。要处理成千上万又千变万化的信息,解决各个领域的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经验决策方法已远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决策中注重运用现代决策理论和科学方法、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仿真技术、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数据库、模型库和实时处理计算机网络等决策信息的支持系统,以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因此,要加大投入力度,把决策信息技术建设作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财政、税收、金融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加大对决策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整合信息资源。通过组织和协调,把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同时,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只有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才能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决策必须民主化。 在任何一个行政决策中,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甚至有时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因此,在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必须广泛吸收公众参与,允许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重大政策的制定,特别是涉及到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举行社会听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保障参会人员的代表性,让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实现决策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操作。

  决策必须专业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行政决策难免会涉及更广泛的专业、更复杂的关系、更多的信息和更为不确定的因素,决策者即便是博学多识的“通才”,也不可能样样精通、时时正确。因此,必须邀请专业人士的广泛参与,博采众长,由他们设计并评估决策方案,发挥起参谋、智囊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减少思虑不周而出现的决策失误。

  六、建立合理的政策评估制度。

  合理的政策评估制度也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是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决策评价标准的体现。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政策效果进行科学的和客观的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修正政策。决策者自己当然要对自己的政策进行自我评估,更主要应当通过第三者对决策进行评估。在做法上,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方式,建立一个相对独立于政府的政策评估系统,也可以采用美国的作法,由权威性的学术机构对政府的决策行为进行评估。

(民革省委调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