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齐齐哈尔市经政府批准,残疾人营运车辆300台,主要街道随处可见,为招揽乘客乱穿串人行道,挤占慢行街道,行驶中见缝就钻,不懂礼让规则。对此,我们曾走访交警部门,他们也很感无奈,因其是残疾人,抱着怜悯之心,就高抬贵手了。此种情况,令人堪忧,一是破坏了城市交通秩序。在城市交通秩序上,任何人都来不得特殊,忽视法规即不安全,不安全必会造成伤害,甚至是生命财产的损失;二是影响市容,齐齐哈尔市是魅力旅游城市,在繁华车站(包括长途车站和商店)等地,停放一些杂乱不整,改装各异彩的残疾人驾驶客运车辆,真是大刹风景,影响城市形象。政府批准残疾人车辆投入客运,初衷可以理解,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与社会的发展并不协调。对此,特建议:
一、残疾人车辆营运应发布个公文,应明确说明此举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并非长远。确定使用年限,到期即为报废,不准更新。
二、残疾人开办产业解决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从事客运是不适宜的,其车辆设计是残疾人代步工具,而非营运。对残疾人就业问题。欲其解决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选择密集型产业,安置就业,此事应有紧迫感,尽早办理。
三、有关部门管理好残疾人车辆。交管和运管部门要深入下去,做好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法懂守,进而守法,对违章应处罚,宽容不得,令其守法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以上建议,供政府工作参考。
民革齐市交通支部
庄中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