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的统计数字得知,哈尔滨市现有12900万平方米房屋中,采用节能设计的有1700万平方米,仅占13%左右。节能型住宅在哈尔滨已经推行了20年,却只有13%左右的建筑采用节能型设计,其主要原因是现行供热体制。节能型住宅节能,但不省钱,百姓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节能型住宅有利于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减少老百姓负担的项目无法在哈尔滨市大面积推广,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政策支持。
几乎很少有购房者在购房时关心房子是不是节能建筑。因为按照现行的政策,节能住宅虽然在客观上节省能源,但是居民的热费收取标准与不节能住宅的热费收取标准一致。开发商建节能住宅增加成本,成本的增加在5%-10%由于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开发商对建设节能住宅缺乏热情。
哈尔滨市"大众新城"小区一期工程是按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施施工的,但是住在这里的业主却没有享受到节能住宅所应该带来的好处,相反还要多付出楼梯公摊面积的热费。如果能实行“少用热能少交费”的原则,按照相应的节能程度进行收费,百姓肯定倾向于购买节能型住宅。因为这不仅可以让他们在将来的热费交纳上享受实惠,此举还符合目前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趋势。
民革党员 赵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