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根据民革章程和创建学习型参政党的目标,结合民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件。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推进民革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民革支部建设成“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团结和谐,积极向上,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战斗集体,为推动民革全面工作上台阶提供组织保证。
标准化支部的条件:
一、思想建设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民革党章和统一战线理论,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遵照上级民革组织布置的学习内容,有计划的安排好支部学习。
2、标准化支部要重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党章程,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要求和鼓励党员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学习班、报告会和各种组织活动。
3、支部要发扬民主党派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支部生活要民主,开会、议事、讨论问题、形成决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主委要集思广义,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发挥集体智慧。通过作风建设,在支部内部营造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民主和谐的政治氛围。
二、组织建设
1、支部班子健全,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支部结合实际建立岗位责任制。
2、支部开展工作要有计划、完成任务要有总结,支部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支部学习、开会、议事、讨论发言、形成决议等都要有专人记录并保存。支部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相关活动资料。
3、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支部活动,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年终支部写出书面总结并进行一次评议支部工作。
4、发展新党员要有专人负责,要严格执行民革党章、《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座谈会纪要》精神和组织程序办理,并做好组织发展记录。
5、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设专人负责,定期公开党费的收支情况。
6、按照党章要求,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教育,经多次教育无效者,支部要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组织。
三、制度建设
支部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保障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如:
1、学习制度。
2、考勤制度。
3、资料管理制度。
4、党费收缴与活动经费支出制度。
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
支部要鼓励和培养党员树立参政议政意识,指导、督促党员撰写提案、社情民意。支部每年要完成一定数量的社情民意和一份有价值的提案。支部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