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黑龙江省民革网站
时政要闻首页 > 工作动态 > 时政要闻

黑龙江省命名表彰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时间:2017-03-06   来源:省委会宣传联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人们做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表彰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10个基层单位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刘智宇等10位同志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次命名的第三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号召全省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榜样,传承龙江优秀精神,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创一流业绩的生动局面。各市地系统要加大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宣传力度,宣传宣讲他们的先进事迹,学习弘扬他们的优秀精神,尤其要以此次命名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覆盖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凝聚起助推龙江全面振兴的强大正能量。(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名单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

  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社区工作站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双鸭山市宝清电业局

  伊春市新青区红建中心社区

  绥化市兰西县顺达街道办事处

  大兴安岭塔河县公安局金盾志愿服务队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爱心帮帮团”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支教团

  黑龙江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

  刘智宇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

  李 艳 牡丹江市林口县直属城区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胡泽阳 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大队长

  李义福 双鸭山市公安局宝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 杰 七台河市特奥短道速滑队公益教练员

  张连明 国网鹤岗市供电公司运维工区值班长

  王金平 黑河市救助站救助员

  任爱民 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专家

  王连政 抚远市信访局法律顾问

  王黎明 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二九一农场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