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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简介

时间:2016-08-25   来源:省委会宣传联络部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于1911年推翻封建帝制,创建了共和国。孙中山逝世以后,中国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继承孙中山遗志,坚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继续参加民族民主革命,为促进国共第二次合作,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国民党各派爱国民主力量逐步发展和联合,于1948年1月1日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本党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共同战斗,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强海峡两岸沟通与交流,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了新的贡献。总结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革的历史经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这一民革优良传统和基本特色,大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本党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致力于推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致力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致力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推进祖国统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民革在黑龙江省建立组织,是从1956年开始的。在此之前,黑龙江省的民革党员由民革东北临时工作委员会和民革辽宁省分部代管。

至1956年11月,民革黑龙江省筹备委员会成立前,黑龙江省共有民革党员39名,并于1954年11月成立了哈尔滨市民革小组。

1956年10月15日,民革中央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常务委员会议,做出了《关于在黑龙江省建立民革组织的决议》。

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帮助下,民革黑龙江省筹备委员会于1956年11月29日在哈尔滨举行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后,就着手建立各级基层组织和发展党员的工作,同时成立了办公机构。 经过两年的筹备工作,黑龙江省已发展民革党员127人,还有社会联系人士140多人。

在1957年还建立了民革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支部和省直机关支部、省人委支部。1958年10月,民革黑龙江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民革黑龙江省第一届委员会。会议确定了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要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加强党员的思想改造,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在促进祖国统一工作中,民革党员和联系人士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同时通过接待工作与在台港澳及海外的亲友加强通信联系,积极开展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设备的工作。

 1984年6月,民革黑龙江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这次会议标志着黑龙江省的民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会议确定工作任务,要求民革工作要在民革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中心,以促进祖国统一工作为重点,团结带领民革党员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开创民革黑龙江省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1988年6月,民革黑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议审议了民革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这次会议根据民革中央的要求,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的领导班子实现了新老交替,德高望重的民革老前辈王肇治、黄德馨同志为了民革的事业,主动提出辞去领导职务,会议选举陈行健同志为主任委员,王肇治同志任名誉主任委员,黄德馨同志任名誉副主任委员。

 1992年6月,民革黑龙江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这次会议确定了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要求民革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共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不断加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动员广大民革党员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在这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铁农当选为民革黑龙江省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7年4月,民革黑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周铁农同志代表民革黑龙江省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紧紧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参政议政,做好祖统工作,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的力度,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目标努力奋斗!

2000年2月,由于周铁农同志调中央工作,辞去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的领导职务。在随后举行的民革黑龙江省八届四次全委会上,选举李鮀翀同志担任民革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2年11月,民革黑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副主席童傅亲临大会指导。会议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在民革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正确指导下,积极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认真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工作,发挥民革党员的聪明才智,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贡献力量。会议选举何小平同志为民革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年4月,民革黑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坚定政治立场,提高参政能力,履行基本职能,促进祖国统一,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革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全省民革党员,努力开创黑龙江民革工作的新局面,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会议选举何小平同志为民革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2年6月,民革黑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对今后五年工作提出全面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通过不断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紧紧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进一步深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何小平同志当选为民革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6年3月,民革黑龙江省十一届五次全会召开,会议选举谷振春同志为新一任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2015年末,黑龙江全省共有市级组织6个,即民革哈尔滨市委员会、民革齐齐哈尔委员会、民革牡丹江市委员会、民革佳木斯市委员会、民革大庆市委员会、民革绥化市委员会。省委会直属支部28个,全省共有民革党员3766人。历任主任委员是黄方刚、王肇治、陈行健、周铁农、李鮀翀、何小平,现任主任委员是谷振春。

从1958年至今,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在民革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努力提高参政能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在黑龙江省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