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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省各市优秀民革党员标兵拍摄纪录片的通知

时间:2014-12-17   来源:

 

各市委:

       按照《民革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民革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过省委和各市委的共同努力,已经推举、评选出了10名“2014—2015年度黑龙江民革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标兵”。名单已在民革省委网站上公示。

       按照民革中央的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工作计划,要为评选出的每位优秀党员拍摄制作不短于5分钟的视频宣传材料。要求视频宣传材料为数字高清,像素参数1080p(1920*1080),16:9的m2t、mts、mov、H.264 AVCHD、avi格式文件。录音使用专业防震防风话筒。由专业人员负责视频和语音的录制。

       请各市委为评选出的本市民革党员制作纪录片。请尽量聘请本地电视台制作人物纪录片的专业团队进行创作、拍摄和后期制作。宣传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充分展示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风采。

       民革浙江省委会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市可以学习借鉴。(浙江民革骄傲人物先进事迹宣传会视频地址:民革中央网站首页—精彩视频—浙江民革骄傲人物先进事迹宣传会。)

       请各市委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光盘的形式报民革省委宣传联络部。

       联系人:左洪佳   电话:0451—85992074

 

                         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