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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民革十三大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8-01-12   来源:省委会宣传联络部

各市委、省直工委: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中共十九大精神指导下召开、在民革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十九大精神,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大会的各项决议。

民革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常委会议传达贯彻民革十三大会议精神,研究通过民革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

要按照意见提出的重点把握“六个方面”和“四个结合”要求,深入学习研究,创新方式方法,具体部属落实,积极发动引导。

要充分领会中共中央贺信中关于民革是三个方面“重要力量”的深刻内涵;要充分领会万鄂湘主席在十三大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领会万鄂湘主席纪念民革成立7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

全委会、常委会、中心学习组要专题学习贯彻民革十三大精神,部属学习工作,制定相应计划;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主动深入基层支部宣讲民革十三大精神;要有针对性地利用自有媒体,转发民革中央网站、微信公众号、团结报等发布的理论研究成果到各支部微信群;要组织引导广大民革党员,集中研究讨论民革十三大精神,既可以召开会议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交流;要在组织学习贯彻过程中,有意识地发现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表达能力突出、热爱民革工作的基层党员,组成专门队伍,深入支部宣讲民革十三大精神。

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革十三大精神的工作方案、学习体会、理论文章、学习动态、重要活动等及时上报民革省委。

    附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

 

                      民革黑龙江省委会

                       2018年1月8日

关于学习民革十三大的意见(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