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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选登】关于加快推进整合 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1-08-11   来源:省委会调研部

         民革省直省医院支部党员汤连志反映,2018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互联网+医疗”的重视,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发展“互联网+医疗”促进“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各级各类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全面共享为基础,而这其中,医学影像资料的信息化共享是关键且重要的一环。

目前,我省在互联网医疗推进工作中还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各地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薄弱,许多医院还没有医学影像信息(PACS)系统,使用集成平台者更少;二是各地执行全省统一规划不到位,大多采用不同标准独立建设,数据的格式和存储、传输的方式均不相同,难以全面推广;三是由于地方财政有限,企业投入难以持续,市地级的区域性医疗影像信息化平台缺失;四是医疗、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互相独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分级诊疗、转诊、会诊和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为此,建议加快推进整合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引导和督促各地依据《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在各地财力有限情况下,应引导和督促各地按照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所采取的“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建设自主运营”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可采用私有云本地部署模式搭建全省医学影像平台,同时虚拟省以下各级医学影像平台,并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对接,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互通共享的电子胶片、图文报告、云存储等综合电子影像服务,实现影像共享调阅、报告在线查阅等功能,为没有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的医院提供云服务,为影像诊断、会诊业务发起机构、服务机构及签约医生提供结算统计服务。

二、建立远程医学影像管理中心。在省、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建设远程医学影像管理中心,分级负责区域内医学影像系统的日常管理、资源调度、应急指挥、会诊监控、远程示教和运行情况分析展示等工作。省卫健委负责平台规划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审核、物价与医保政策协调,并建立工作推进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省内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平台,推进省内各级区域医学影像互联互通互认工作,保障医学影像云项目的顺利推进实施。应发挥省级大医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定相关机构和专人负责推进工作,确保承担起远程医学影像管理中心和质控中心相关职责。

三、成立远程影像诊断(会诊)及质控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医院建设远程影像诊断(会诊)中心,负责回应基层医疗机构发起的远程诊断并提供诊断修正服务,进而建立起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的服务模式。同时,成立远程影像诊断质控中心,加强质量控制,并努力建设和完善省、市、县各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四、加快推进平台系统接入工作。应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引导目前没有接入类似医学影像平台的医疗机构加紧接入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对已有可提供医学影像存储、诊断、会诊等服务的类似医学影像平台,可按省级标准规范接入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或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省域内医学影像资源统一索引、共享互认。同时,应建立平台系统接入工作监测、通报等推进机制,明确对相关机构接入工作的进度要求,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还应定期监测了解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推进不力者,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和解决。

五、为签约医疗机构建设专线网络,提供相关IT基础设施。为保障接入工作顺利推进,应为签约机构解决包括前置服务器、打印机、远程诊断(会诊)设备和系统接口等费用,并为达到要求的医疗机构提供网络费用支持。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发起远程影像诊断、会诊所需的网络及软硬件。

 

备注:

该建议已由民革省委报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与民革省委调研部联系,我们将选取精品信息报送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参政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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